申请人依据《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信息时,需提交载明以下内容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8◆◆★■:00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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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特别说明■★◆■■★:以信息公开申请形式提出信访、投诉◆■■◆★、举报等诉求的★■◆◆★◆,不作为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法定渠道另行反映★★◆■■■。
申请人可下载《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收件人请填写“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消防领域政府信息,提升消防部门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公众生产、生活及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工作实际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