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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放任义务教育阶段子女辍学是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5-07-04 文章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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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乡级人民政府★★★■◆■,对经教育仍拒绝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的处罚。

  张某、茶某、王某在规定时限到期后经催告仍然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将由镇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

  在镇人民政府和其他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张某、茶某■■■◆★■、王某终于认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及事情的严重性,同意督促其女儿回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张某女儿、茶某女儿■★、王某女儿返回学校继续上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是孩子模仿和学习的榜样,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尊重家庭成员,积极倡导社会新风尚,为子女成长营造一个正向、健康■★■■、自尊■◆★、友善的成长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张某女儿、茶某女儿、王某女儿三人无故未返回学校就学,某某镇人民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学校挂包负责人◆■,多次到其家中进行宣传教育,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科教兴国◆◆◆★■■、义务教育、强国惠民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返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但他们仍然放任自己的孩子流失■■,总是用“没办法、我们也管不了”等来应付和搪塞,对抗劝返■◆◆。

  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管教■■◆,坚持管早、管严■★◆★★★、管好■◆■,努力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人成才保驾护航。家长不能把孩子往学校★■■★“一送了之”◆★,认为送到学校就是学校和老师的事◆◆★,不闻不问■■★★、不管不顾■★★,造成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的缺失。家长应主动担当,给予子女高质量的陪伴★■■,关心子女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子女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完成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要为孩子把好人生航向,让孩子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让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作为家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学校工作人员到张某■◆◆■、茶某、王某家调查情况◆◆■,核实其放任孩子辍学的违法事实。镇人民政府经过认真的核实查证◆★■★◆■,根据监护人的违法事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经多次宣传教育和限期责令改正,张某、茶某、王某仍未送被监护人到校接受义务教育★■,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对他们依法给予下列处罚◆◆◆:1■★★◆◆.责令送被监护人到校接受义务教育。2◆★■★◆.处以罚金人民币1000元整◆◆■■。

  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厌学、辍学的想法,要及时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并主动与其班主任联系沟通◆◆★★■★,共同做好双边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

  经宣传教育★★★★★◆,张某、茶某■◆、王某仍拒不送其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第五十八条等相关规定,责令其进行改正,并下达《责令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责令张某■◆◆◆、茶某、王某限期送被监护人到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但张某、茶某◆■、王某以孩子调皮、无法管教为由,继续放任孩子辍学■■◆◆■◆。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充分认识到适龄子女不上学是违法行为,不按时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使子女辍学更是违法行为。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按时送子女入校就读并督促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